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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苏文旅发〔2024〕47号)文件精神,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11月2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1. 2024年7月31日9:00至9月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手机移动端可通过“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提交。

2. 考生需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 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4年7月31日9:00至9月10日17:00,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可以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4年11月18日9:00起,考生可通过网址或“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

2.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增加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

3.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其中,《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4.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查看、下载。

四、考试时间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政策与法律法规》

《导游业务》

2024年11月23日  9:00—10:30

《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2024年11月23日10:30—12:00

《导游服务能力》

2024年11月23日笔试后至12月20日间组织完成

五、考试收费

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其中现场考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2025年2月24日9:00起,考生可通过网址或“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1.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2. 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时须出具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考生本人写的代领委托书(委托书上要写明本人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号,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资格证书的原因,并在落款上签字)。

3.核发时,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现场审核。新考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加试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证书原件。审核通过者方可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原国家旅游局《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5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考试管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加强对报名信息审核、考试组织、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落实考务责任。组织考务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对在考试组织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追责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考风考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费静、顾斐灵

联系电话:0512–65291674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345号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苏州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方式。现场考试(面试)以室内模拟考试方式进行,为全面准确地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现场考试时间中文类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25分钟。

二、考试内容。中文类考生现场考试(面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以及综合知识问答。外语类考生必须用所考语种应考,除以上内容外,外语类考生还需增加口译测试。

三、考试要素。根据导游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现场考试(面试)将从语言表达、仪表礼仪、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综合知识、口译(外语类考生)等方面进行测试。

导游资格现场考试(面试),省文化和旅游厅对2024年苏州市中文及外文类现场考试景点的讲解内容、讲解时间作了明确要求,具体要求参阅《导游服务能力—江苏现场考试指南》(http://wlt.jiangsu.gov.cn/art/2022/10/17/art_83235_10630576.html)(以下简称“现场考试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中文类现场考试景点:苏州概况、拙政园、虎丘、网师园、寒山寺、留园、狮子林、苏州博物馆、平江历史街区、环古城河(水上游)、周庄、同里。 

外语类现场考试景点:苏州概况、拙政园、虎丘、网师园、同里。 

现场考试中的景点讲解环节应严格按照现场考试指南中所列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评分,现场考试提问以现场考试指南所涉及内容为主,景点讲解后的景点知识提问不超出现场考试指南范围。

四、组织实施

1.现场考试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现场考试方案须报送省厅市场管理处,经核准同意后实施。

2.苏州市现场考试以本地评委为主,同时省厅随机从全省评委库中抽调评委参与。评委须持有“江苏省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评委聘任证书”。根据考生数量设立若干小组,每组不得少于2人。现场考试评委经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评工作。

3.为规范外语现场考试,保证考试质量,对于外语语种报考人数不足5人的地区,不单独开设外语现场考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安排。英语考生安排到就近考点参考,其它外语语种考生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组织现场考试。

4.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同时便于成绩复核,现场考试须全程录音,且录音效果良好。

五、考试时间。现场考试拟定于2024年11月24日至12月20日间组织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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